近日,成都高新公安石羊派出所迎来了一位特别的临时“住户”——一条鳄鱼。这条鳄鱼原本是辖区某公司负责人张某的私有物品,在公司内被盗后,张某向警方报案。

当民警进一步询问被盗物品时,张某才透露被盗的是鳄鱼。接警民警感到惊讶,因为私自饲养鳄鱼本身已属违规行为,且鳄鱼被盗后若流入外界,可能造成安全隐患。经调查发现,盗走鳄鱼的是张某公司的一名前员工王某,因离职纠纷心生不满,为报复泄愤而将鳄鱼盗走。
民警迅速行动,传唤了王某并追回了被盗鳄鱼。案件处理过程中,如何妥善安置这条鳄鱼成了新的难题。在同事的建议下,辅警晏爽承担起临时照顾鳄鱼的任务。他用筷子投喂肉类,并提供水容器,确保鳄鱼在派出所期间的安全。
最终,鳄鱼被顺利移交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妥善处置。王某因盗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;张某则因无证违规饲养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,鳄鱼被依法没收,并接受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治教育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