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发布公告,宣布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。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:

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全钒液流电池的消费税征收将分阶段进行。2026年9月1日起按2%税率征收,2027年9月1日起按4%税率征收。光伏电池方面,2027年4月1日起按2%税率征收,2028年4月1日起按4%税率征收。
在2028年12月31日前,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、叠层电池、砷化镓电池将继续免征消费税。
从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,钠离子电池和固态电池将免征消费税。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电池产品需符合相应国家标准。
我国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征收4%消费税,并对部分电池类型免征消费税。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表示,这一政策促进了电池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和技术升级,目前我国已形成全球产能最大、产业链最完整的电池产业体系。随着新技术不断涌现,需要通过消费税调节引导电池产业结构性升级。
此次政策调整采取了分步实施的方式,设置了缓冲期。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,这种方式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供应链稳定性,有助于企业逐步适应新政策,特别是光伏行业正处于逐步回暖期,适当延后恢复征税有利于企业调整生产。
专家认为,此次调整旨在鼓励技术创新,推动资本和技术向竞争力强的企业集中,同时淘汰落后低端企业,促进电池产业健康发展。税收优惠政策具有阶段性,反映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原则,即企业不能长期依赖税收优惠,应在一个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中竞争。




